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给予教职人员开除公职的处分?
要看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协商解决。
占有事业编制的属人事争议,聘用的属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没有开除公职的术语。
第一、辞职肯定是有权利的,但是如果有原来的协议约定的话,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学校本身不能给予开除处分,这种处分应当是学校提出建议,然后,主管的教育局作出批准。程序上是这样的。 第三、如果属于正式编制的人员,这种处理属于人事仲裁,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