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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公司让我马上走,并不愿支付底薪, 这对吗

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公司让我马上走,并不愿支付底薪, 这对吗 我自9月至一家名义上是翻译公司的单位工作,该单位名义上主要从事咨询服务,也就是为外国的男士与中国女士的交流通信做翻译,从而收取费用。
  
  培训期间,我发现公司的人员并不是将男士的信件发给女士,从而等待女士回信并翻译。而是由公司职员冒充注册的女士,以女士的身份给男士回信从而收取外国付费写信的男士的费用,从而收取盈利。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是为了生计,我也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只有公司手上有一份,我们员工手上是没有的!)
  
  而现在,我不想继续这种犯法的行为。今天我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按照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的规定,我本以为是一个月后离开的,但是公司让我马上走人!
  
  但是问题出现了,公司的规定是按业绩算工钱,就是业绩到达一定标准才有底薪。如果按这样子让我马上走,我这个月肯定不够业绩,那我是不是就不能拿到相应的工作天数该有的底薪了?我手上没有就业协议,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工作证,打卡机,或者签到本之类的证件证明我在该单位工作过!只有该公司的电脑记录能证明这些,而且唯一的一份协议由公司保管着,公司肯定不愿意给我的!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还有成功的希望?如何申请?如果日后这个公司行迹败露了,我要为这两个月的工作负什么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苍烟晚照(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11-0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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