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现在家庭纠纷遗产中的一件
现在家庭纠纷遗产中的一件 家庭成员:奶奶 爸爸 妈妈 我 亲属:大姑妈 大姑爷 五姑妈
爸爸在2003年7月因工伤死亡陪了3万元,奶奶在2008年10月因得病死亡(奶奶不实字也不会写字)。
2003年7月爸爸走后,我和妈妈到外谋生,注(爸爸还在时奶奶都是由我父母赡养的),爸爸走后(到了当地法院)也分了两间房给奶奶住和山地,也给了奶奶1万多元)
2008年10月奶奶走后当时我和妈妈在外地谋生,由我两位姑妈出了奶奶的安葬费和医疗费!当时两位姑妈不通知在外地谋生的妈妈和我。两位姑妈说奶奶走后立了一份遗产,遗产的继承人是大姑妈的女儿和五姑妈的儿子。
现在我们楼下的门换了新锁,注(两位姑妈也有我家分给奶奶的钥匙,她们在这里面放置着她们的东西)而我刚刚回学校就听妈妈打电话说两位姑妈在我们家打洞!从房子的右面打了一个洞。
我现在想咨询的是这个遗产是这样的分的么?成立么?自己家修建的房子被两位姑妈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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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576796……(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1-11-07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