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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

同行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 背景:
我司全称为“北京零距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部在北京,广州有一分公司,分公司简称是零距离。分公司因为是在广州,为了区分区域公司,分公司也被简称为广州零距离。
我司主要从事SEM方面的项目,属于百度旗下的KA代理商,专注于做百度的产品和服务。
问题:
广州也有一家名为“广州零距离***有限公司”,也同样是做SEM方面的项目,只是,他们不属于百度旗下的代理商,各种渠道的SEM都做。在同一区域下,大家的客户群难免会有相冲突,在冲突的客户群里,因为那家所谓的“广州零距离***有限公司”因为不是专注做百度,专业度不够,客户对其服务有意见,我司就无故躺枪,认为我们公司的服务跟他们是一样的,对我们公司的业务展开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请问,这样的事情要怎么去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609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4-28 09:4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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