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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财产赔偿金纠纷

工亡财产赔偿金纠纷 当事人因工去世,单位赔偿38万元,有两个女儿,老大已经嫁人,老二十七岁没有结婚,至今没有户口,俩个人都没有和父亲住,母亲十几年前就离婚,当事人在生前和父亲'大哥一起住,大哥有点残疾但是有劳动能力,现在的问题是当事人的二哥把钱都拿走了,因为进行赔偿的时候必须子女父母签字才可以拿钱,所以当事人的二哥就做假写了一份委托书,当事人父亲的那个钱他来带领,因为当时以为他是长辈就没有说什么,钱拿着就行,事情处理完会给的。可是事情处理完了他不给,说遗产没有两个女儿的,是他的和他儿子的,两个女儿的不给,后来又说给十二万多,现在说给十万,两个女儿各拿出两万多给当事人大哥,现在他又起诉了。请问这笔钱应该怎么分配,当事人二哥有没有继承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逍遥的雨滴(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1-11-0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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