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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对方无故挑衅先动手,争执中对方自己受伤

对方无故挑衅先动手,争执中对方自己受伤 你好, 前天我父亲的一位同事(也是保安)因对工作安排不满,在两人交接班时对我父亲先是谩骂,后是推搡, 我父亲先开始并没还手, 后来对方摞起袖管推得更起劲了,并打了我父亲两拳, 我父亲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对方绊倒在地,不料对方在落地时左臂肱骨上端骨折。 请问在这场事故中责任如何划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minb……(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4-2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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