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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租房地热管道从开始试水就一直漏水 该由谁负责修理

租房地热管道从开始试水就一直漏水 该由谁负责修理 我今年6月份租了一套商品房开店。租房的时候写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上下水暖气均由乙方(我)来修理。并规定在租房期满后,上下水暖气如果损坏我必须修理好。

问题就在这里了,6月份的时候供热公司根本没有供暖。我们并不知道地热是坏的,因为地砖也没有裂痕。
但是到了冬天地热漏水严重,我去找房东修理,他推脱说应该由我们来修。原因就是上面的条款。
我想说明一点因为当时租用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告知我们地热是坏的。
所以是否可以说明他是欺瞒消费者。
他只说他不知道地热是坏的,因为我们租住了就应该由我们来修理,但是之前他也没有告诉我们地热是坏的呀。如果告诉我们地热是坏的我们也不可能那么痛快就租了房子。
第二,我们还没有使用地热,一开始使用就发现是坏的也应该由我们来修吗
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在欺瞒我们的同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房东还说出租给我们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地热漏水。

另外一点,我想如果他坚持不给修理,那我是否能拒绝他检查地热,等到来年6月份的时候根本不走水了再让他看(以牙还牙)。不知道这期间是否有权利拒绝他进屋检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inion……(吉林)
提问时间:2009-11-0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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