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婚前有精神分裂症,结婚之前没有告诉我,结婚后犯病两次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的,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的规定,应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准予离婚。
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对男方进行精神鉴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男方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话,会判给女方。
您好,是可以要求孩子判给您的,因为跟父亲生活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最好是有病例证明有精神分裂症,这样比较简单容易,走司法鉴定可能比较麻烦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