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是房东,租房合同未到期、我的房客不交租金且押金抵房租也用完了、我想给对方发送通知函,该如何写?

我是房东,租房合同未到期、我的房客不交租金且押金抵房租也用完了、我想给对方发送通知函,该如何写? 我的租房合同是2012-3-10至2012-3-9日,2011-9-9日之前的租金已付,到目前为止他也不交房租、也不退房,押金也耗完了,据我所知和我签合同的人没住是其他人住的,我现在想收回房子是否要通过法律手段,先给对方发通知函、但不只该如何写请专家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qs3912(北京)
提问时间:2011-11-05 12:2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