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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打人致轻伤

打人致轻伤 我三姑家表弟因新买摩托车有故障问题与店主发生争吵,后来遭到店主全家殴打,气愤不过,电话叫来我弟弟和我三叔家弟弟,这时店主返身回屋,估计打了110,然后抽出铁棍,我弟弟一看返身回车上也拿出了铁棍,这时我三叔家弟弟已经被店主打,我弟弟随手打了店主头部,造成轻伤。随后我三个弟弟都被带到派出所,因我三叔家弟弟伤势重伤的眼睛,被放,小医院不敢收,随后到临沂医院,后被断为轻伤。第二天下午2点多点,我弟弟和我三姑家弟弟被刑拘了,然而对方没有,请问对方怎么没有被刑拘?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我们要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最多刑拘多少天?如果因对方找关系,判得我们这边责任怎么办?就等着吃亏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ywel(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1-11-0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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