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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请问房屋租赁合同中明文规定,(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方不得私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但承租人已将它作为钟点旅馆出租,出租方是在事后才知道的,这我能告承租方什么?(2)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但乙方在租赁期满且交还甲方钥匙后,又擅自进入房内拆走了电线和灯的开关及水池和水龙头。收回房屋后我没有想到要换钥匙。这我又能告承租方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tn2588(上海)
提问时间:2011-11-0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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