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现在还有居住权吗?
我现在还有居住权吗? 2002年我给人介绍落户杭州萧山,按当地风俗给人做了上门儿子,有一女9岁。我妻子3次感情不和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2011年6月法院在我不到庭不知情下(我没有收到法院传单)作了判决离婚,但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他多次想赶我出门,10月起诉法院要求分家析产,说我只有现居住房产的1/32分给我5000元,我不同意他们撤诉后又起诉法院要求我没有现居住房子的居住权。我们现居住的房子是1998年建的。当时户主是我岳父,他在2008年意外雇用去世。我在结婚后工资收入全部交出,大多用于还建房时的债务,在加我岳父在生前多次说过如果说我同意给他们做儿子落户他家,他的家产全给我,我同意也做了我当儿子的义务。我相问我现在能不能居住。我户口在这 ,老家会不去 10多年工作在这,又没有别的地方去住。在法院没结果前我能居住吗!我这样合法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78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1-04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