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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的施工方(私人)向业主(私人)招揽了民房建筑施工,施工期间因施工不当,砖墙倒塌打伤工人,造成重

无资质的施工方(私人)向业主(私人)招揽了民房建筑施工,施工期间因施工不当,砖墙倒塌打伤工人,造成重 双方有签订合同,但是,合同并未按法律相关规定条款签写。其中有写到“施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施工方)承担一甲方(业主)无任何关系”;乙方(施工方)又把该工程签署给他人,并向对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上也写到:施工期间发生安全问题都以乙方无关。我想请问的是:按目前来看,业主是否应付责任?三方之间有何种赔偿关系?用数字来说,三方的比重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I1055()
提问时间:2011-11-0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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