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意外伤害赔偿

意外伤害赔偿 我与同事在篮球活动中,抢球时对方一只脚踩在我的一只脚上,同时我快速移动过程中使他失去重心,加上双方距离近,上身可能有摩擦,导致对方摔倒,并摔断两颗门牙。前期的医药费我垫付了百分之八十。之后对方说要我承担百分之五十的换牙费用2000元。我个人了解后换牙一颗在500到3000之间更贵也有。因此我觉得对方要的金额太多。最终不能协商成功。请问我在此事故中在法律角度要负担些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liet……(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1-04 09:4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