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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

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 你好,我是2005年毕业的,户口是集体户口一直存放在大连市人才中心软件园分部,属于高家派出所管辖,昨日,我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去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被告知,必须到现居住地的派出所开具。我是租住的房子,没有在居住地的派出所登记过,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啊?之前我了解到这种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就可以了,怎么实际上不一样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栾春林(浙江)
提问时间:2009-10-3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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