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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是一个食堂员工,在去给公司发饭的时候,与吃饭员工发生口角,继而他们10与人上来对我拳打脚踢,我为了保护自己也反击了,对方一人被我无意中,打中头部缝了5针,我身体多处受伤~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事后他们不承认群殴,吃饭都是他们公司的人,不给我作证,请问这该怎么办?还有我用不用付他的医药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xyhx……(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1-11-0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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