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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鼻子粉碎性骨折。

鼻子粉碎性骨折。 我在KTV做服务员的被客人打了,客人当初就被警察抓了,我去宁波二院,人民医院检查,片子家里都有,构成鼻子粉碎性骨折。司法鉴定为轻伤。什么手续都办好了,也立案了,要我等通知,现在2个月过去了,什么都没通知我。我现在在江苏,事发地点在浙江宁波象山,我在江苏这边法院可以告他吗?   谁帮我把这笔钱赔下来。  感谢费,1千到1万。   我要他赔我3到7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7499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11-03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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