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金律师您好!我儿子(17周岁)今年以来二月份在一家手机店打工

金律师您好!我儿子(17周岁)今年以来二月份在一家手机店打工 金律师您好!我儿子(17周岁)今年以来二月份在一家手机店打工时从柜台里偷了部手机和充电器还有几张手机卡,鉴定价值4720元,被害人报案后我儿子把手机和充电器完好无损的退还了被害人 ,我们家长也赔偿了手机卡,被害人出了谅解书,公安局把我儿子拘留了7天还让我们交了3000元办理了取保。我儿子在15年10月还偷过同学1050元 ,但是学校当时没报案让我们家长把钱退还了私了了。可是这次盗窃手机检察院做社会调查时学校老师把他偷同学钱的事告诉了检察院,20号盗窃手机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了。请问金律师,学校的事情对我儿子加刑吗?可能判缓刑吗?谢谢了,金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4-23 21:5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