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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曾律师你好!我与我妻子于1999年登记结婚,她前夫于97年不幸身亡

曾律师你好!我与我妻子于1999年登记结婚,她前夫于97年不幸身亡 曾律师你好!我与我妻子于1999年登记结婚,她前夫于97年不幸身亡,并与前夫育有一孑,当时我们结婚时小孩才三岁。家中有她前夫父母二人,哥哥两人,并都以成家育有子女,合住在一起。于2OOl年我与我妻子又育一子,由于双方都没有固定工作,生活一直艰苦,现如今父毋老了,在养老的问题上与两个哥哥发生了争议,请问你我是否承担养老的义务?承担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04-22 23: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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