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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给别人的房屋,可以要回来吗

公证给别人的房屋,可以要回来吗 因为09年说我家要拆迁,叔叔想从我家拆迁的时候,借机要套楼房,经得我父母同意,他就把户口迁到我家,他又说他没有房子,然后父亲又给他公证了20平米的平房,为拆迁用,(因为当时可以分开户口,拆迁的政策就可以享受两份,例如拆迁奖励,还有奖励的平米数都是两份了,但是叔叔说他只是为了要房,这些奖励他都给我们,自己不要,也会把我们这20平米给相应的补偿),但是直到现在一直没有过户,房子也是我们自己使用,父亲又在09年末又去世,现在叔叔就想把房子过户给他,天天纠缠,我可以反悔,不给他这20平米的房子吗??如果不能反悔,我能不能和他签份当时说得协议(就是拆迁时他要把那些奖励还给我们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NL6437(北京)
提问时间:2011-11-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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