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帮客户刷房贷卡算“非法经营”吗?

帮客户刷房贷卡算“非法经营”吗? 客户持其本人名下的房产证到银行申请贷款,获得银行批准后,客户将自己名下这套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将一定额度的贷款发放在客户的借记卡(非信用卡)里面,结合抵押物市值情况,个人最高额度1000万。
   但这张借记卡不可以取出现金,也不可以自行转账,只有用过消费(比如购车、买建材等)的途径刷卡使用这笔资金。本人通过银行电话转账设备(银行电话转账宝,带有刷卡功能的电话机)帮客户将这笔贷款刷卡转账到他可以控制的其他银行账户里面。
    本人系从事贷款咨询业务,平时帮助客户办理申请银行贷款的工作。为方便客户,于是通过相关人员购买了这种机器设备。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可以带来少许手续费收益,一般客户收费千分之一,关系好的朋友,免费服务。
    本人被经侦队通过常用途径抓获,没收了机器设备。并于当天被取保候审,被指涉嫌“非法经营”,现在经侦队查出机器账户里的转账金额,目前准备移交至检察院。
    请问:1、我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2、如果构成,其量刑是否和“刷信用卡套现”一样?
          3、除本人以外,当前已有其他类似案例发生,而且涉案金额达2亿多,但法院迟迟无法宣判,又不放人,这是什么原因?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sk200……(上海)
提问时间:2011-11-01 10: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