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向法院起诉的问题?
关于向法院起诉的问题? 我是株洲人,2007年在长沙浏阳镇头租了别人的祖屋搞养殖。2011年10月30日下午3点半左右,我与妈妈在猪场做事。外面停下一辆小汽车,车上坐了4个人。后来从车上下来2个人,踢烂我的猪场门,将我们母子俩打伤。(我被打的时候,我妈妈从中扯干,她的头上、身上也被人打了)。11月1日我们回株洲一医院做检查,经医生诊断,我属多处软组织损伤。我妈妈没有事,身体无大碍。这伙人是以绰号“牛大麻子”为首,其中绰号“九哥”、“邓伢子”打手打我们母子俩。牛大麻子叫他们停手别打了,他们2人就立即停手。其中九哥向牛大麻子说:大哥,只要你喊我不动手打人,我们就不打了。这伙人打完我们母子后,扬言:只要在路上看见我们,见一次打一次。我们在跃龙等你们,你们打110报警或者寻仇,随你们怎么搞。
请问,这些人是否构成故意伤人罪、寻衅滋事罪、恐吓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rui……(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11-01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