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昨晚我们6个人一块骑电车出去喝酒,结果我们都喝了差不多,回来

昨晚我们6个人一块骑电车出去喝酒,结果我们都喝了差不多,回来 昨晚我们6个人一块骑电车出去喝酒,结果我们都喝了差不多,回来路上我骑车带一人翻车导致我带的那个人又脚指头骨折,我自己前门牙掉了一颗,这个用费给赔偿谁支付,是我本人支付?还是在一块喝酒的都有责任都应该共同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4-21 08:4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