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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与人合伙做生意,当初协议得30%股权,未注入资金,他们出钱

我叔与人合伙做生意,当初协议得30%股权,未注入资金,他们出钱 我叔与人合伙做生意,当初协议得30%股权,未注入资金,他们出钱,我叔出力,三年来亏损严重,去年合伙人让我叔让出股权,我叔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4-20 11: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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