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情况是这样的:我之前在一个地方上班,上个月十六号做完,十七号有事给领导发短信说不去了

情况是这样的:我之前在一个地方上班,上个月十六号做完,十七号有事给领导发短信说不去了 情况是这样的:我之前在一个地方上班,上个月十六号做完,十七号有事给领导发短信说不去了,本来不想拿那十多天的工资的。结果后来被那里的同事告知公司发文件说我旷工三天,开除我!工资都充工我现在想想心里很不舒服,我还可以向公司索要我那十多天的工资吗?他们做得太过分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4-19 23:3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