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再婚后老公去世,前妻的女儿要全部财产合理么?
再婚后老公去世,前妻的女儿要全部财产合理么? 再婚四年后老公因病去世了,他和前妻有个女儿已经结婚生子了,我和他结婚后没有生到小孩,现在他去世了,请问财产包括他和我结婚前的财产如何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cy199……(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10-3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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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光亮律师 VIP2011-11-01 11:19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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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你所有;共同财产析产后你老公的那部分以及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无其他情况应由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你老公的子女、配偶、父母。
追问:什么是无其他情况呢?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是他和前期生的女儿么?
回答:比如有遗嘱等;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追问:他和我婚前他所创造的财产我也有权分么?请问可以参照婚姻法那条或者参照继承法那些条例么
回答:有权利,可以参照。
追问:请问具体是哪个法哪款哪条呢?不甚感激!!
回答: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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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的,他的遗产由他的女儿、你、你公婆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追问:没有遗嘱的,他是突然生病就去世了,一句话都没有留下。我也没有公婆,就他和前期有个女儿。他和我婚前的财产我也有权继承么?怎么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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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留遗嘱的话,就要走法定继承程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由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其中配偶不受初婚或再婚的限制,也就是说你也有继承老公财产的权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你和你老公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有一半属于你所有,剩下的一半才能被认定为你老公的遗产。你可以先行确认你老公的父母是否在世、以及是否有其他子女;如否,你老公的遗产原则上是由你和他的女儿共同参加分配,每人一半。
追问:他和我再婚前有一处房产当时口头说要留给他女儿的,那现在生效么
回答: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特别危急的情况下经见证人作出;危急情况消除后应改为书面形式。所以,口头遗嘱原则上无效。如果没有书面形式的遗嘱,该房产应由两个继承人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和离婚这两个法律关系不尽相同。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无权获得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但继承案件中,所有继承人都有权利参加全部遗产的分割,所以即使是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你也有继承权。
追问:那我老公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他多少遗产呢?
回答:他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你不放弃继承权的前提下,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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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留遗嘱的话,就要按法定继承处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均由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也就是说你也有继承老公财产的权利。在你和你老公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有一半属于你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你老公的遗产,此财产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