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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并育一小孩协议分手

未婚同居并育一小孩协议分手 双方系未婚同居,并育有一孩子,期间女方多次催男方办法结婚手续均未理,后来女方无奈协议分手,并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一,双方一致同意结束同居关系,女方同意年底搬出目前居住房屋,今后各自生活
二,双方一致同意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首次支付女方安家费和孩子二年抚养费10万整,第三年开始,男方每年支付女方孩子抚养2万无,并到孩子十八周岁
双方在签订这些协议之前,男方曾口头承诺女方,就算分开也不会不管孩子生活并尽作为父亲的责任义务,并要帮助女方把孩子带大一点,但是没有书面证明
结果现在男方根本不闻不问,一点父亲的义务都没有尽到,女方想把孩子返还给男方
请问,第一,如果现在孩子给男方,他不要怎么办?
第二,之前男方给予女方的安家费及孩子抚养费十万元需要全部返还么?既然是结束同居关系,给女方的安家费需要返还么?
第三,这种情况,女方完全没有权力去讨还公道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3456……(上海)
提问时间:2011-10-31 17:12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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