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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租客,我的房东甲失联一年,在此之前已有两个人自称是甲的亲人和朋友来收房租

您好,我是一名租客,我的房东甲失联一年,在此之前已有两个人自称是甲的亲人和朋友来收房租 您好,我是一名租客,我的房东甲失联一年,在此之前已有两个人自称是甲的亲人和朋友来收房租,由于她们无法证明自己与甲的关系,租客便没有给她们房租。请问此时租客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去公证处办理提存房租吗?(合同已在2014年八月到期)如果是,租客是否应将2014年八月到现在为止的房租补齐,如果需要补齐,房租的价格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之前的合同价格吗?如果一直没有去公证处办理提存房租的话,租客是不是违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4-18 12: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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