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女人打人,男人参与,家婆、家公袖手旁观!能得到公道吗?
女人打人,男人参与,家婆、家公袖手旁观!能得到公道吗? 当时我正在上班,这时一个女的(施暴者)进来店里,我本是收银员,但见当时没一个销售员在场,在加上老板说过在店里忙不过来时要帮忙,所以我就接待了她,就说随便看,没想到她却问我姓什么,我当时就愣了,想好好笑,你买东西问我姓什么做什么,也不可能你问我就答嘛,我就笑笑的反问她那你姓什么呢,她又问我姓什么,就这样她又问了我两次,又不买东西,都快把我问气恼准备离开时,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姓王(化名),我当时还以为是认识我的,毕竟做收银的会接触到很多的人,但不一定记得这些人,我就回了一句我是姓王,出于礼貌我也问了她的姓,她就说她是李(化名,就是施暴者,以下就称呼她为李),当她说了姓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谁了,虽然是在我快把她忘完的时候。
在3、4年前,她们两口子在我娘家姐手上借了4仟元钱,打了借条的,当去要时她们不还,后几次去要都不还,还是吵了打了架后她们老人公,老人婆还的钱。那次打架我家人也没说报警,说还了钱就算了,不要再搅事。但之后,李只要是在路上碰见我家人都会开骂,骂得很难听,甚至还打过我家的小孩(我二姐的才4岁),3、4年中,我家人只要是看见了他都会绕边走,都怕她弄小孩,因为她说过只要碰见了他们就会把他们灭了,再加上家里年轻人都没在家里,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只剩60岁的老年人和4岁多的小孩子,就这样磕磕碰碰过来了,但在一年前我因有身孕回到了家乡住我婆家,(因我婆家与娘家相隔没好远,只有几条街的距离)一天,我与我老人婆还有一个阿姨去买水果,才没走好远就见一个女的风风火火的走到我面前就开骂,当时还把我骂愣了,后发生了争吵,当时她步步紧逼,手都指到我鼻子上了,想打我的样子,我有那个阿姨可以作证,后旁边的人就把我拉开了说我是有小孩的人(当时我有5个月身子了)就这样也就算了,还经常打电话到我娘家家里开骂。对小孩特别不好。现在 我的小孩都1岁多了,我都忘记她的模样了,她又来。请问这种行为是什么行为呢?有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
当我知道她是谁时就自己回到了收银台,不想惹事。没想到她也跟到了收银台,并对我说我家人的为人如何如何,我就说:“我还叫你一声李姐,我还在上班,不关我的事,你跟我说了也没用,再说这都几年前的事了”,并有录像里的手势为证,结果她还在跟我说,并越说越过分,我再说了一遍,你给我说这些不关我的事,当时我没看见全是你一个人在这里说真假也只有你一个才清楚,我还在上班。没想到她却说了一句“你是亲戚”,就这样,她就跟我在收银台发生了争执,说了有20来分钟,我看老板脸色不对,再加上我也不想继续这样毫无意义的争执,就又说了一遍不关我的事,我在上班的话,有啥子说的以后再说,没想到她还是不走,这时店里其它的员工看不过去就说你们有啥子说的要不出去说(出店外),要不去试衣间说,李还不出去说怕啥子,然后店里的员工说把生意挡住了,说了几次她才进试衣间,我也去了,只图她不把生意挡住,要不老板那不好交待。在试衣间里我们又说了好多,她又威胁我说只要碰见了我侄儿就要把他灭了,我就回了句只要你灭我一个,我就要灭你俩个,后她又说我的侄女在耍朋友(我侄女跟她的小女在同班就读,才8岁)我很气大人的事关小孩什么事,就回了句那你的小孩还在生娃娃呢,然后我还在笑笑的跟旁边的同事说我的侄女才8……(当时我跟李谈话时旁边的同事一直在听)话还没说完李就一耳光打了过来。当时还把我打懵了,就这样就打上了。其他人把我们拉开后,李顺手从吧台上拿了一把剪刀往我锭了过来,我闪开了,也不知伤到别人没,但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呢?
后第一场打过了我就报了警,李就打了电话喊了人,我同事把我推到了二楼的楼梯上,说让我躲一下,我没去,就倚在了二楼楼梯间8、9步梯子上,不到两分钟李老公,老人婆,老人公就来了,李和李老公一进来不分青红皂白就跑到楼梯上来打我,他们打了我好几拳蹬了我好几脚,后李老公一脚就把我蹬下了楼梯。后我就跑开了,但每次都是李先出手打人,我都是只要她不动手我就不动手,但只要她动手我就要回手。李老公从楼梯下来后就没参与李的暴力行为中,但跟李老人婆、老人公一起看着李打人,包括李把我按在床上咬伤抓伤我,均没有任何动作,请问那她叫人来并跟她叫的人一起打人这是什么行为呢?她至亲看见并没制止他们的暴力行动又是什么行为?有没有什么明确规定?
过了好久,警察才来,来时,我手上正拿了一个棍子,但我只是自卫才拿的,那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每次都是她追着我打。那我这在法律上又叫什么呢?
后警察让我们先去验伤,我就走了,可她还没走。当我验好伤回店里拿东西时我老板说李一直赖在店里,说是店里员工把她打了的要老板给她拿钱验伤,要不就不走,就这样,她就一直在店里躺着并在有顾客买东西时把东西从顾客手上抢过来扔掉,并说:莫买他的东西,今天不开业。就这样赖了至少有1小时,老板没法就给了她400元,她就走了。现在老板说要把这400算在我头上,说是提前帮我预知对方医药费400,要在我的工资里扣。我不认,说现在我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在给,为什么她的就要我提前垫付,她是向你要钱,你帮我给我又没在场,为什么没事先知会我声?再说给好多,该不该给都该等到警察调查完在定论。现在警察还在调查当中。老板就说这你不给那只有让你们支付他店里今天的经济损失。请问:李在事后还向老板要钱这是什么行为?老板说400在我工资里扣合法吗?赔偿经济损失我和李又该按什么比例赔偿?事情是在店里发生的,对于我的挨打,店里有责任吗?又是什么样的责任?
PS:试衣间内因隐私范围故没有监控但李先打人时我均有证人亲眼目睹事情经过,楼梯上也没有监控器但李与李老公打人也均有证人亲眼目睹事情经过。
如果这的司法机构不能给我公道的话这样的案件能上诉吗?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吗?
请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雪花快乐(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1-10-30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