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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二人原在同一农户内,弟在县城煤炭局工作十多年于去年将户口注销迁往县城(为办理养老统筹

兄弟二人原在同一农户内,弟在县城煤炭局工作十多年于去年将户口注销迁往县城(为办理养老统筹 兄弟二人原在同一农户内,弟在县城煤炭局工作十多年于去年将户口注销迁往县城(为办理养老统筹,不迁则办不了)。现国家农地确权时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说弟的土地应依法收回村组,兄为了不使本户内农地减少拒绝将弟做为共同共有人,致土地确权无法顺利进行。经亲友协商,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将家中一部分承包地由弟耕种,但兄现在反悔,以其为共有人为理由将弟诉至法院,诉请撤销该协议。请问: 当协议书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矛盾时,以那个为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6-04-17 17: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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