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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起民事借贷案件在中院,前年法院判决我胜诉了,判决书上写的很明确

本人有一起民事借贷案件在中院,前年法院判决我胜诉了,判决书上写的很明确 本人有一起民事借贷案件在中院,前年法院判决我胜诉了,判决书上写的很明确,原告出多少,被告出多少,但当我去找法院退款时,法院却说,要等执行回来才退,可以很多地方都退了,法发(2007)16号文件第二十九条很明确的规定,法院应退回胜诉方预交的诉讼费,再由法院向被告执行。可是我们地方法院却无视最高院的精神,请问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忙,这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4-16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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