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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关于人伤的赔偿问题

关于人伤的赔偿问题 你好,我在之前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对方车辆未年检,逾期未与报废,我主要责任,他次要责任,但是他脚指头有伤,上医院看完病,须在家休养。现在三个月之后,他伤养好了,找我要医药费3000多,误工费4000多,还有护理4000多。我想请问我是现在就要把钱给他了,还是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后给他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会和他提出赔偿的金额有差距吗?谢谢律师,我的车辆上的是交强险和三者十万的保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fa……(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10-2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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