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家半年后要求分割同居财产和要回孩子和抚养费合理吗
你好,可以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我的补充: 2011-10-28 15:03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依照我国婚姻法及其有关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女方在此种情况下是可以提出要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也可以要求获得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进行抚养的费用。 我的补充: 2011-10-28 15:12
协商解决。
无共同财产的,无权分。有权要求孩子抚养费。
既没登记,何谓结婚?回来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所生女孩男女双方均可主张抚养权,孩子如果归对方抚养的话才能主张,否则主张就没有依据。你不是该怎么办,而是想怎么办?是否想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你抚养孩子就无须支付抚养费,否则就要支付。
没有结婚登记,你们属于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所生的女儿是否要承担抚养费,那要看是否是你的亲生女儿,如果是你亲生的你要承担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