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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场内员工无故向场方索要5000元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吗?

场内员工无故向场方索要5000元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家养猪场的负责人,工人工资结算标准是按照猪的成活率来计算的,场内有具体的“工资计算协议”,并且这个“工资计算协议”是与员工协商通过后才制定出来的。
    本月初,该员工自己决定辞职,让场方给其结算工资,场方按照“工资计算协议”给其结算工资,给其算好工资后,他嫌工资少(因为他所负责养殖的猪死亡头数太多,才导致工资不理想),不接受工资,要求场方赔偿给其5000元人民币,否则他就不离开,并且以绝食来威胁场方。
    请问各位律师:此员工是否触犯了法律?场方改怎么办?请各位帮忙,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6753……(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09-10-2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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