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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对方以空头支票提走货物现在公司法人不在上海

对方以空头支票提走货物现在公司法人不在上海 我们公司与对方签了一份50000块的合同,对方用空头支票提走了货物,去收款迟迟不给,后来对方又写委托书委托另一家公司支付这个货方,第三方也盖章了,现在那两方都以没钱为由不付款,合同约定是仲裁,但和我们签合同的公司法人现在不在上海了,对方两家公司是在一起办公的,假如对方帐户里根本没钱,是不是仲裁了也没用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ikki(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1-10-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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