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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属于嫖娼吗?网上认识的!而且是半年前的事情!

我这样属于嫖娼吗?网上认识的!而且是半年前的事情! 请问律师,半年前网上认识一个女的,后来发生关系,我还给了对方钱,最近那女的因为在网上卖淫被抓,警察通过开房记录找到我,我很紧张就按照他的流程录口供,拍照,指纹和交了500的罚款后走人了!警察说就这么个事,以后别再犯错了!我一直很紧张很后怕,半年前的事情我这样的处罚有嫖娼的法律依据吗?还有对自己有没有什么影响。!很担心,!恳请律师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sed……(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0-27 11:5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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