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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2011年4月20号进的公司,因为没毕业。公司算是实习。从2011年8月1日起签了到2012年7月31日的合同。
2011年10月26日通知我说,公司因为有个业务出现了问题,不需要那么多人。这个月底我就被解雇了。
这段时间我休息日加班共有一个多月。合同上是说的加班按公司调休执行。
(1)我这段时间的加班怎么算?
(2)应该有些什么赔偿?
(3)社保是不是还该公司付全额再帮我卖3个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雨兮(广东)
提问时间:2011-10-27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