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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一年,女方过错,离婚是否可以要求把彩礼返还

结婚一年,女方过错,离婚是否可以要求把彩礼返还 两人经过媒人介绍认识,并在媒人保票的情况下结婚,婚前曾住在一起,但是因为她的威胁没有过性生活,婚后也没有过,结婚不到两个月,女方就以吵架为借口离家出走,电话联系不上,甚至不接电话。过年回家一天就再次离家出走。直到今年4月回来提出离婚。鉴于这样的情况,而且我为了高额彩礼及结婚花销已经花了我父母和我三个人所有的钱,并且向亲戚朋友借款6万余元以上,现在她提出离婚,我是否可以要求她返还彩礼以及购买首饰(包括三金,三件珍珠首饰,一个钻石戒指)和给她父母的钱,法院会支持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plet……(陕西)
提问时间:2016-04-1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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