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為什麼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也不給辦臨時身份證!?

為什麼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也不給辦臨時身份證!? 換一個二代身份證,需要三,五個月時間!要求申領臨時身份證,但當地派出所又說,治安大隊有規定,申領二代證三個月後沒領到身份證的才可以申請領臨時身份證!法律上卻明確規定,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請問當地公安機關的做法對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半心緣(新疆-阿克苏)
提问时间:2011-10-26 19: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