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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仲裁时工资单证明问题

仲裁时工资单证明问题 我公司在发工资时分两张工资单(一张为基本工资,一张为津贴工资)签字,签完后公司就拿走了,也就是说我没有工资单存根,公司单方面持有.另外还需在公司交税务局的工资收入表上签名! 
因为工作关系,我私底下复印并保留了公司交税务局的工资收入表(上面整个公司的全体员工都有签名的),原件交给税务局! 
现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只愿赔偿其中一张基本工资单上的数目!请问公司交税务局的工资收入表复印件是否可以有效证明我的工资收入呢?我该怎么证明自己的真实工资收入呢?(4金和个人所得税无须我个人交纳,全由公司代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mme2……(上海)
提问时间:2008-10-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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