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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借给朋友40万,约定一个月还款,利息按千分之三,签合同时已经把利息家在本金里了

借给朋友40万,约定一个月还款,利息按千分之三,签合同时已经把利息家在本金里了 专家您好:
   我一朋友向我借款40万,我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了40万元,然后以个人名义借个这个朋友,约定一个月还款,利息按日千分之三,签合同时已经把利息加在本金里了,合同借款金额为436000元,借条也是436000元。该朋友提供一套按揭的房产给我,已付18万元,发票和购房合同都已经给我,还做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另外,追加该借款人的姐姐、姐夫为保证人,复印的医院工作证,(签合同时,女保证人说是医院的大夫、现在我给该医院打电话咨询,说该大夫半年前就不在该医院上班了,)。我已经连续要债9天,债务人一直拖延,分文未给。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谢谢专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x521f……(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10-26 16:3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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