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长期分居应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长期分居应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我父母是1985年在湖北荆州领证结婚,但是感情一直不和。2005年我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和父亲和好,到现在持续分居6年多了。母亲和我一直有联系,现在得知她有了一个老伴,我想要帮我母亲重新办理结婚证,组建一个新的家庭。我知道像这样连续分居了几年了,就算做是没有婚姻关系了的,但是现在我面临的问题如下:
1-我父母当年是在湖北荆州领的结婚证,现在两个人都在湖北宜昌,并且我母亲的户口也迁到了宜昌,我父亲的户口还在老家河南商丘。
2-他们的结婚证在九几年吵架的时候也已经被撕毁了。
3-我不想通过法院仲裁离婚,也不想我父亲接到任何的传票,怕他受不了打击和伤害。因为我父亲比我母亲大13岁,年纪比较大,身体也不好。他一直想要我母亲回家,一直不肯协议离婚。
4-我是他们收养的孩子,我们三个人的户口都是分开的,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只是我母亲新迁的户口上,写的已婚),也没用任何文件可以证明我是他们的女儿。
5-这样的情况,需要出具什么样的长期分居的证明呢?
6-如果双方都不到场,可否由我,或者我的亲戚朋友代为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我目前在外地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家,担心到时候民政局不上班。
7-我的目的是,在不伤害我父亲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父亲不识字),领到离婚证,从而让我母亲重新办理结婚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313(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1-10-27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