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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现在准备离婚,老公是余杭农村户口,我是杭州市集体户口,小孩刚4个月,结婚时候父母买了辆汽车给我们作为结婚礼物,结婚后2010年将原来的2楼改造重建为4楼,他父母大约拿出10万,其余大部分钱还欠着,等待房租跟我们赚钱还,建房这2年老公没有钱给我过,平时开销也是花我得,包括今年生孩子一切费用都是我自己账户的钱,其中去年也拿出1万给婆婆还债,家里造房后我父母有给2万家电钱,结婚时候又包下所有的电器,还添置了不少家电跟家具,现在小孩户口是落在农村,户主是老公爸爸,请问若现在我们离婚,孩子是否确定归我,那么婚后所造的房子(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我户口因不是农村户口也没迁入,只有老公孩子户口落下得)如何分割,若之后可以拆迁的话我是否有份,孩子是否有份,若到时候孩子跟我迁出这个家的话以后拆迁所得还有吗?婚后由于老公没有带钱回来所以经济一直是各自分开,所以现在我个人的农行户口上得钱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分吗?老公期间欠了我3万左右以及使用我得身份证开得信用卡欠了8千,这些钱是否还可以追回,信用卡是否需要我去还钱还是他还?补充:现在我在杭州工作稳定,没有房产,跟公婆居住在婚后的自建房中。每年房租所得大约4万用于还债,请问房租是否也应该是五人均分?(公婆老公孩子,跟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XIN……(浙江)
提问时间:2011-10-2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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