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遣散费,辞工补偿,合同没有到期,躲避上海城镇保险,解除合同,有雇佣事实,无预兆辞工
遣散费,辞工补偿,合同没有到期,躲避上海城镇保险,解除合同,有雇佣事实,无预兆辞工 背景:3月份签的合同是一年期。但是因为上海的新规,综合保险该城保了 公司为了少交钱 员工也为了多拿点钱 就签了解除的合同,也就成了“黑工”但是确实有在公司工作的事实。10月20号突然 说公司撑不住了,要我们25号结账走人!
有几个问题:一之前的那种协议解除是否有效
二即成的劳动事实,公司是否违法 用工
三如今一句话 就要几天后走人 是否应该有遣散费,也就是辞工补偿什么的。问题补充:
合同是在7月份就解除了,如果公司违法用工 的处罚是什么呢 我想知道后 跟他摆明 最好不闹到那什么地方去哈 干8个月还是有感情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l0792……(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1-10-24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