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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个关于租房的问题,就是我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另外加500元的押金
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个关于租房的问题,就是我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另外加500元的押金 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个关于租房的问题,就是我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另外加500元的押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写的住三个月,因为我个人原因,可能住不到三个月,只能住两个月,在还没住到一个月的时候我提前和房东打好招呼了,说我只能住两个月,到时候能不能退我剩下一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合同上已写好,如果有变故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说,如果我强行终止合同违约金不给)他犹犹豫豫半天才说好,因为他是二房东,如果说到时候他不给我了,那这种是算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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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6-04-11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