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如何与肇事者达成书面协议,能否解决基本生活费。
如何与肇事者达成书面协议,能否解决基本生活费。 我老公是一名国家机关的合同工厨师,国庆节值班,一同事(也是合同工,期间不值班)让给他留饭带回家,我老公留饭了。下班时,另一同事把饭给倒了。这名同事把怒火发到我老公头上。本来在喝点酒追到家里找事,我老公为了息事宁人,把他带到外头吃饭喝酒想劝劝他。谁知他更加找事,拉扯中把我老公推倒在地,造成右脚三处粉碎性骨折。入院做手术我们自己先掏了3000元。其间领导来过,询问过程,说我老公没把饭给他倒是做对了(食堂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且不许内部人员打饭)。由于事件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外,且在外部,让我们先自行解决。我老公手术住院,那个肇事者直到第十天才带老婆去医院看望,就买了些牛奶、莲子羹,水果,连一分钱也没拿,就说了些道歉的话。第二天医院来了催款通知单,让再交6000元,我手头也没有那么多,就给他指导电话,那个痞子就两句话:我没钱,我借不出钱。我打了一星期电话他还是这么两句话。给领导反映,领导还劝我们自己先解决。肇事者一提起钱就回避,看来两方是达不成共同协议。由于我老公三个月以后才能下地走路,一年半以后还得做手术,我还要接送孩子上放学,真的把我给愁死了。由于考虑是同事,我们没有报警。所以我们想咨询这种事情能否起诉,还有我老公这治病期间,能否给我们基本工资或是补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x744……(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0-24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