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检查院抗诉
如果民事判决生效,不会停止执行。
以上律师同仁解读很充分
民事诉讼法上检察院的抗诉针对的是已生效的法律判决书,所以是不停止执行法院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根据这一规定,要中止执行需要法院下裁定。否则不得中止。
个人意见见解,供参考
不会停止执行的,如果停止执行需要中止执行的裁定
文书生效后,对方申请,可以执行。不执行,应该由法院作出裁定。
需要中止执行裁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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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申诉不影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