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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问题
公务员政审问题 要考检查院公务员,档案在吉林人才市场,在深圳工作2年,第一家3个月后没过试用期走人(公司给的说法是与企业文化不符),第二家工作1年半,因买10元东西,开了20元发票被公司(企业为民营企业)记过处分(公司的规章制度),两家公司均签过合同,考的非深圳,也非吉林公务员.有关政审问题
1 如我上述,政审可通过否?
2 我的问题如何处理?如何让政审通过?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7788ai……(吉林)
提问时间:2009-10-20 14:1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09-10-21 07:32
这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可以询问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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