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的有关问题
离婚的有关问题 您好!我已经和我老婆结婚4年时间,但是我们的结婚证是在2008年10月份办的,当初是为了要生小孩,现在小孩刚满1岁,是男孩,由于现在我和我老婆感情破裂,因为她有极端的心里,随时都想自杀,在今年7月份时她还在我家里对我母亲实施暴力、砸坏家里的东西、还点火烧房子、对家里养的猪下毒药(她做的这些我家里的邻居亲眼所见,我也找了在场的邻居书面证实还签名以便到时候作证据);今年8月份我回家与她协议离婚,她说把小孩给我,但是要我50000元钱的赔偿,我没有钱就没有同意(小孩给我同意),同时我也想起诉她;我想请问律师们,1、在法庭上我的那些证据有效吗? 2、我是不是要赔偿很多的钱给她? 3、我想要小孩的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4、她在家里砸坏的东西(当地派出所也有录像)我是否可以要求她赔偿? 5、我是否可以告她虐待儿童罪(因为她把小孩的衣服给点火烧、与我吵架时还对小孩实施暴力) 6、如果我在法院起诉的话,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麻烦各位律师仔细点告诉我,在此我向各位律师说声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程先生(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09-10-19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