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双方之前各有一子,但其中男方孩子有癫痫,可以拿到准生证吗?能提供下相关的政策法规吗?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